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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签证须知
2023-12-29 11:45

(2023年12月更新)

一、签证办理流程

(一)通过网页https://cova.mfa.gov.cn在线填写中国签证申请表,填写过程中务必牢记预留的邮箱地址和系统自动生成的签证申请表编码。

(二)打印上述《中国签证在线填表确认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并分别在确认页、签证申请表第7页相应位置签字并填写日期。未成年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父母)任意一方代为签字。除表格外,申请人还应按照本指南第二、第三项准备其他材料。

(三)申请人可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09:30-12:30带齐申签材料到使馆领事办证大厅(Av.Crisólogo Larralde y Triunvirato, CABA)办理。工作人员现场初审后,如符合条件将开具取证单,并告知取证时间(办理时间为4个工作日后,除人道主义原因外,一般不受理加急申请)和费用。

(四)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为送交签证材料,但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或者其法定监护人来馆面谈的权利。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来馆留取生物信息(指纹等)的权利。

(五)签证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凭取证单原件于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09:30-12:30来馆取件。签证费用可点击后附链接查阅http://ar.china-embassy.gov.cn/lszl/xggd/sfbz/202210/t20221031_10794860.htm。申请人可使用Mercado Pago(目前仅支持账户余额和关联储蓄卡)扫码付款;也可以在任何一家ICBC ARGENTINA营业网点向使馆账户(05410210364304)存款,凭存款单据原件取证。

二、基本申请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护照原件及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护照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有至少2页空白签证页;

(二)签证申请表及确认页:打印完整、由申请人或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父母)任意一方签字的《中国签证在线填表确认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各1份 ;

(三)持第三国护照(非阿根廷护照)的签证申请人,须提交在阿合法居留证件,居留证件所示国籍等个人信息需与护照相符;护照上需有阿根廷合法入境章 (如有)。若申请人入境阿根廷后更换过护照,需提交旧护照原件、个人信息页和入境章(如有)复印件;未与中国建交的国家公民请提前与使馆沟通;

(四)如您曾经是中国公民,首次持外国护照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如您曾获发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个人信息页、曾获发的中国签证及中国出入境章复印件(如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五)如您的父母双方或一方是中国公民或曾经是中国公民,您本人出生在中国境外,首次申请中国签证时,需要提供您的出生证原件,以及您出生时父母所持中国护照及外国居留证件信息,以便进行国籍判定。

三、支持材料

除上述第二条所列基本申请材料外,请对照下表,根据所需签证种类准备好相应的支持性材料:

赴华签证支持材料一览表

 签证种类

申请人范围

材料要求

Q1

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

1、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需与申请人护照信息一致);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件(如中国居民身份证、中国护照或户口簿等)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温馨提示:

    如系寄养事由,请提前咨询国内相关部门,准备齐全右侧相关材料和其他所需文件,以便顺利在国内办理相关手续。

1、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寄养委托公证原件及复印件(注: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中国陪同儿童生活的,不属于寄养,可按家庭团聚办理签证)。
2、被寄养儿童的出生纸,如国内机构需要,请向阿根廷主管机关申办apostilla

3、被寄养儿童的父母双方的护照原件、复印件
4、被寄养儿童出生时,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的,还应提供儿童出生时中国籍父母在境外定居证明(如阿根廷居留证等)的复印件
5、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受托人填写完整并签字的《寄养声明书》等同意接受寄养的函件
6、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受托人的中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Q2

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1、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需与申请人护照信息一致);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件(如中国居民身份证、中国护照或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M

赴中国进行商业贸易活动、体育比赛或非体育类赛事的人员

根据中阿双边协议,驻阿根廷使馆根据为符合条件的阿根廷公民办理十年有效、多次入境的商务签证

1、中国境内贸易合作方出具的商务活动文件、经贸交易会请柬等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需与申请人护照信息一致);
2)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 邀请单位信息:邀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单位邀请人签字等。
2、申请人若申请十年多次商务签证,还须提供最近三个月的阿根廷银行个人账户明细(需注明户主姓名,加盖银行公章并由银行相关负责人签字),申请人工作证明(由申请人工作单位开具,经公证及阿根廷外交部认证)

L

赴中国旅游人员


根据中阿双边协议,驻阿根廷使馆为符合条件的阿根廷公民办理十年有效、多次入境的旅游签证

1、如非受中国境内机构或个人邀请,需提供申请人往返机票和酒店订单
2、如系受中国境内机构或个人邀请,需提供邀请机构或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需与申请人护照信息一致);
2)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 邀请单位或个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单位邀请人签字等;邀请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签字等。如系个人出具邀请函,还需提供邀请人中国居民身份证件(如中国居民身份证、中国护照或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申请人如申请十年多次旅游签证,还须提供最近三个月的阿根廷银行个人账户明细(需注明户主姓名,加盖银行公章并由银行相关负责人签字)

F

赴中国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非商业活动的人员

中国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需与申请人护照信息一致);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签字等。

S1

赴中国长期(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主事由申请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1、长期探望已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须提交:

1) 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2) 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需与申请人护照信息一致);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2、与主事由申请人(指申请Z字签证赴华工作或X1字签证赴华学习的外国人)同时申请签证,须提交:
1)主事由申请人申请Z字或X1字签证申请材料复印件;

2)申请人与主事由申请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如相非中国机构出具,应提前办理认证);
3)有关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

3、外国常驻记者的随任家属需提前向中国外交部新闻司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再向相应的中国使领馆申请签证

S2

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如系短期探亲,须提供:

1、邀请人(具体指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护照及中国居留证件复印件
2、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需与申请人护照信息一致);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复印件

如系就医事由: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证明或拟收治证明。其中,陪护人员(不超过2人)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同一家医疗机构出具的陪护证明。

如系继承事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以及申请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如系诉讼事由:人民法院传票或立案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如系其它私人事务,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供有关私人事务证明材料。

Z

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1、短期工作(不超过90日)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 入境进行短期营业性演出,须提交:

(1)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书

(2)《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

2)到中国完成技术、科研、管理、指导等工作人员,进行试训的教练员和运动员,拍摄影片人员,参加时装表演人员,需须提交《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来华工作90日以下,含90日)》。
2、长期工作(超过90日)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来华工作90日以上)》;或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发的《邀请信》;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明》;或文化和旅游部出具的《外国文化中心聘任工作人员确认函》或《代表资格确认函》;赴华进行超过90日营业性演出人员,须提交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书

X1

在中国境内长期(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1、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及复印件

X2

在中国境内短期(不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G

经中国过境人员

赴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已确定日期和座位的联程机(车、船)票

C

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R

中国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引进条件和要求,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J1

常驻(或居留超过180日)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签发的签证通知函

J2

赴中国进行短期(停留不超过180日)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编辑、摄像等人员

中国有关被授权单位签发的签证通知函,或提前与使馆联系

D

赴中国永久居留的人员

中国公安部签发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

(一)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但领事官员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

(二)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三)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如有任何疑问,请电话或邮件咨询。证件咨询电话(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2:00,14:30-17:00):0054-11-45478169咨询邮箱:buenos-aires@csm.mfa.gov.cn

四、如何解读中国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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