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10月7日起,领事部将执行新收费标准(详见下表)。2009年9月30日之前(含2009年9月30日)领事部受理的各类手续,已经制证的,仍按原标准收费;未制证的,自2009年10月7日起适用新的收费标准。
中国驻阿根廷大使馆领事部
收费标准
(自2009年10月7日起执行)
种 类 |
收费(比索/美元) |
一次签证(有效期三个月) |
160/40,持用美国护照者为 560 |
两次签证(有效期三个月 或六个月) |
240/60,持用美国护照者为 560 |
多次签证(有效期半年) |
320/80,持用美国护照者为 560 |
多次签证(有效期一年) |
480/120,持用美国护照者为 560 |
公务护照颁发或换发 |
80/20 |
公务护照遗失后补发 |
180/45 |
公务普通护照颁发或换发 |
120/30 |
公务普通护照遗失或补发 |
240/60 |
因私护照颁发或换发 |
260/65 |
因私护照遗失后补发 |
500/125 |
两年期旅行证颁发 |
120/30 |
一次性旅行证颁发 |
60/15 |
护照加注 |
60/15 |
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签注 |
60/15 |
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 |
40/10 |
健在确认表 |
免费 |
非正常颁发护照 |
500/125 |
非正常换、补发护照 |
500/125 |
入境身份陈述书颁发 |
140/35 |
特区护照手续费 |
40/10 |
入境身份陈述书手续费 |
40/10 |
民事类公、认证(包括婚姻状况、出生死亡、身份、经历、亲属关系和经济担保等) |
80/20 |
商事财产类公、认证(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资信情况、劳务协议和授权书、遗产继承、财产赠予、房屋转让和买卖等) |
160/40 |
结婚证、离婚证、船舶证书 |
160/40 |
加急费(当天取件) |
140/35 |
加急费(第二、三天取件) |
100/25 |